镇赉最新疫情通报图(镇赉县疫情情况)

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

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,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,并及时报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。村(居)民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。

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,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,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保证投入,加强环境执法、监测能力建设,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,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。

为了确保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的有效实施,条例规定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。包括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,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;加强执法力度,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;同时,鼓励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。